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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共文登市委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保护和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支部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全市卫生工作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依规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进行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5、相互促进原则。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政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院。
(三)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即凡是党支部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管理规范”,即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相关信息的发布与反馈、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利用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范围(见下表)
1、年度中心工作
2、思想政治建设
3、组织建设
4、作风建设
5、制度建设
6、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审核,院党支部审定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科室提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院党支部审定。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分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要点
按照《中共文登市委关于在全市各级党支部织中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如下:
(一)宣传动员、方案制定阶段(1月20日—31日)
1、1月21日院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共文登市委关于在全市各级党支部织中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组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
2、1月24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会议动员部署,认真传达市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3、1月25日按照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党务公开的初步方案,包括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时限等。
4、1月26日—21日将初步方案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
5、1月28日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初审。
6、1月31日院党支部召开会议,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并将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1、院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经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院党支部正式行文公布,按方案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月1日—5月31日)
1、按照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完成制作公示栏,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利用文登妇幼卫生信息网、电子显示屏、意见箱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2、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总结检查、整改提高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参加由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观摩交流和研讨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经验,进一步对我院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充实、完善和提高。
2、对推行院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11月8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3、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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